关于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定点帮扶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拟帮扶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光伏发电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饶小平;办公电话:020-37288777;手机:1392226275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
帮扶对象 |
帮扶项目 |
帮扶金额(元) |
1 |
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岩前村 |
岩前村光伏发电项目 |
300000.00 |
合计: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小写:(¥300000.00元) |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3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