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扶协〔2016〕23号
关于李新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省产业扶贫示范基地:
经研究,决定:聘任李新玲同志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任期至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