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援建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兰亭村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广东省档案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定向帮扶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兰亭村,开展产业扶持及慰问贫困户,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壹万陆仟零陆元整(¥16006.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9月5日至9月11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瑜婷;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531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
援建村名称 |
援建项目 |
援建金额(元) |
1 |
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兰亭村 |
开展产业扶持及慰问贫困户项目 |
16006.00 |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零陆元整
小写:(¥16006.00元) |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19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