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2021年度计发工龄津贴的通知
秘书处各工作部门、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广东扶贫全媒体中心: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秘书处将对工龄实满一年的员工计发工龄津贴,对已享受工龄津贴超过500元/月的员工不再计发工龄津贴,现将有关人员情况通知如下:
张国兴,于2019年2月入职,至2021年2月,工作实满两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累计工龄津贴200元/月。自2021年3月起执行。
曹银辉,于2019年9月入职,至2021年9月,工作实满两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累计工龄津贴200元/月。自2021年10月起执行。
唐碧汀,于2020年2月入职,至2021年2月,工作实满一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自2021年3月起执行。
贺亚梅,于2020年6月入职,至2021年6月,工作实满一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自2021年7月起执行。
林红英,于2020年8月入职,至2021年8月,工作实满一年,增发工龄津贴100元/月。自2021年9月起执行。
在计发工龄津贴年度内辞离职,工龄津贴安排自动失效。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