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假期安排,我会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2021年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请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注意经办工作与外界的联系,有工作职责在身的工作人员要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联系畅通。如有需要,秘书处将作电话通知。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