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法人治理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协会理事会成员单位、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广东扶贫全媒体中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我会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组 长:钟韶彬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副组长:文美玲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林红英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行政文秘
曹银辉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财务干事
李珊珊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党支部拟任委员
谢春雨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党支部拟任委员
二、工作任务分工
(一)自查自纠阶段。由文美玲牵头,林红英、曹银辉配合,结合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填写《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林红英掌握工作情况,撰写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总结材料,经理事会决议后按要求上传。
(二)配合检查监督。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全程参与,配合检查要求。如检查组指出问题,由林红英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组织召开理事会,制定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阶段。如有整改事项,由钟韶彬牵头,文美玲具体负责,各部门配合,逐一整改。林红英掌握整改情况,撰写整改报告,向省民政厅汇报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强化依法依规依章程办会意识,通过自查自纠提高自身治理能力,促进协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把握时间节点,于4月底前完成各项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填报工作。收集各阶段整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有关情况,限时整改。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1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