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搞“指标扶贫”,“花钱有任务,项目有指标,不求效果佳,但求不扣分”,在扶贫资金使用、扶贫小额信贷、产业项目选择等方面,没有从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的实际需求出发,而是为了完成扶贫工作简单下任务、定指标,导致扶贫资金打水漂,扶贫项目难落地,帮扶举措难见效。
从脱贫攻坚的工作需要来看,必须提出一些要求,设置一些量化指标。但考核指标的设置应基于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聚焦精准脱贫,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一旦偏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就可能导致帮扶效果打折扣;一旦偏离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就可能导致帮扶项目难落地。
要“松紧适当”开展考核。
脱贫攻坚的复杂性决定了扶贫项目的见效需要一定时间,而多数扶贫项目不可能一投入就立马见效。脱贫攻坚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目的是为了奖优惩劣、督促后进,不是为了考核而考核。
扶贫考核工作的难处在于,既要起到一定的约束和惩戒作用,以激发先进奋勇争先,倒逼后进真抓实干;又要保持一定的自由度,避免对扶贫工作产生过多干扰。
这就要求脱贫攻坚在考核评估中要“松紧适当”,坚持最终帮扶结果和平时帮扶过程相结合,减少考核评估中的不合理指标,加强对各种“指标扶贫”等形式主义的防范和惩戒,发挥好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地帮扶干部在实践中真抓实干。
要下大力气提高帮扶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
要构建和完善事权、财权、责任、能力相匹配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把最有用的资源交给最会使用的人,减少制度成本,从制度上理顺精准帮扶、有效帮扶的体制机制。
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为扶贫资金“松绑”,提高地方政府和扶贫干部的自主性,广泛开展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的培训交流,为扶贫资金使用创造更加便利的环境。
总之,针对当前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指标扶贫”,必须从原因出发、从实际出发,精准施策、辨证施治、堵疏结合,清除“指标扶贫”的土壤,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等机制体系,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精准度、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