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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扶贫形势与任务
加入时间:2010-10-29    来源: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1. 我省当前的贫困现状怎样?
答:根据我省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展“缩小广东城乡贫富差距”课题研究报告的统计,2007年全省区域发展差异系数为0.75,高于全国0.62的平均水平,已经接近国际上0.80的临界值,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省近80%,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仅占20%。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相对贫困问题日趋严重。从1997年到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2.47:1扩大到3.15:1。2008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仍处于3.08:1的较高水平,明显高于江苏的2.5:1和浙江的2.49:1。即使是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内部,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拉大。尤其是,全省还有3409个贫困村、70万户、316万人处在贫困线以下,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还相当落后,贫困村内部公路、泥砖房改造、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还很不完善,2008年,全省仍有7840多个老区自然村未通机动车路,182个老区村未通电,7600多个老区村、306万人存在饮水困难,全省还有200多万户农民居住在危房和茅草房中。世界银行研究报告认为,广东农村和珠江三角洲以外地区的贫困程度依然相对较高。

2. 我省当前扶贫工作存在怎样的困难和问题?
答: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把它作为“先富帮后富”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扶贫开发不断取得新进展,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业扶贫成果突出,智力扶贫取得成效,对口帮扶成绩明显,扶贫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提升我省人均发展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突出。目前珠江三角洲人均GDP相当于山区的4.4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2.67:l(以农民纯收入为1)扩大为2008年的3.08:1。二是贫困面还比较大。全省贫困村达3409个,贫困人口多,相对贫困和没有稳定脱贫的人口还有70多万户、320多万人。这些贫困人口居住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发展基础较差、农民文化素质偏低,脱贫的成本高、难度大。三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贫困户住在残危房、土坯房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我省粤北和粤西、粤东两翼,在这片地区,住在残危房、土坯房贫困农户达65万户;一些自然村的道路尚未解决,农田基本建设老化残破严重,有的地方饮用水问题突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扶贫开发,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松懈、厌战和畏难情绪;一些地方还存在“等、靠、要”依赖思想。总之,我省面临的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扶贫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3. 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的重大转变是什么?其重要意义在哪里?
答: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事关我省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为解决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省委、省政府作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决策,去年6月25日,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强调必须创新扶贫方式,增强扶贫能力,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先富帮后富,加快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促进我省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政治上有利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经济上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社会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我省实施扶贫开发战略、创新扶贫方式的一大创举,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发展战略,也是实现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转变和突破。
 
4. 如何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有效实施?
答: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举全省之力打一场扶贫开发攻坚战。一是必须建立瞄准机制,实行“靶向疗法”。更直接、更精确地配置机关、企事业单位扶贫资源,减少资源消耗,实现定点清除贫困。二是必须明确要求,把握重点。通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心里有数,分类指导。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措施,开展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帮扶。重点是将干部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扶持、教育培训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直补和保障措施落实到户,确保被扶持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被帮扶的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三是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发动,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现脱贫;坚持分类指导,不断创新扶贫开发的方式方法,务求实效。

5. 省委十届二次会议、三次会议对我省扶贫工作作出了那些重要论述?
答:省委十届二次会议要求广东要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尽快走出一条有广东特色的统筹区域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全省协调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省委十届三次会议提出,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是政治责任是制度安排,“必须增强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责任感,从先富帮后富责任意识不强的被动状态中解放出来”。

6. 依法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其重要意义在哪里?
答: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对于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推动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创新发展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安排。扶贫济困是传统的社会保障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设立“广东扶贫济困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扶贫济困长效机制,是一项创新发展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安排。这一举措,与以往临时性“送温暖”活动、阶段性的扶贫、单方面的扶贫等扶贫形式有很大不同。一是把扶贫济困变成一项常态活动。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广东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创新举措,是一项常态活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和任务,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扶贫济困活动。二是创新扶贫济困活动内涵。采取定点结对帮扶形式,兴办实业,推动产业扶贫。通过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赠送书籍、学习用品以及兴教助学等形式,推动智力扶贫。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推动劳务扶贫。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推动行业扶贫。除了送钱送物,送致富信息、科技知识、就业机会,提供文化、卫生、法律方方面面的服务外,重点是向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脱贫解困的机会、方法、路子。三是创新扶贫济困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活动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厅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省扶贫办主任、省民政厅一名副厅长、省委宣传部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处长担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市、县(区、市),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创新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公平正义理念”;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强调要更多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广东是经济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很快,实力不断增强,但目前仍存有地区差别和贫富悬殊问题。目前全省开展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以及马上开展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正是要解决这个“穷广东”问题。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一方面,动员社会各界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捐资、捐物、送医、送技术、探访、办实事等形式,广泛开展慈善募捐、扶贫济困,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机构团体、社会组织,适时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及其亲友走访慰问贫困户,体验贫困群众的生活,唤醒全社会的公民意识,共同承担扶贫济困,帮助穷地方、穷乡亲脱贫致富的社会责任感。这充分体现广东省委省政府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方针。
  三、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广东的重要战略部署。贫富悬殊,贫富对立情绪将影响长治久安。在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的同时的,广东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群众性的扶贫济困日活动,引导社会各阶层爱心人士深入贫困地区,关注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状况,结合理想信念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迹,增强全省人民先富帮后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培育乐善好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可以鲜明地看到,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的政策措施,是构建和谐广东的重要战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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