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的部署,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粤字号”品牌强农的实施意见》(粤农农〔2018〕52号)关于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目标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在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基础上,发展认定一批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协同、效益良好、带动力强、市场竞争力优的特优区。特优区根据《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经济效益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的,围绕“特色、质量、品牌、电商、双创”为重点,力争擦亮区域公用品牌、壮大企业品牌、打响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广东特色农业产业,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主体。特优区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县政府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采取自愿申报,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特优区申报栏目中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生成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地市农业主管部门。特优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1月25日。
(二)申报数量。详见审核与推荐说明(附件3)。
(三)审核推荐。各地市农业主管部门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在特优区申报栏目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按照审核与推荐说明(附件3)进行评分,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申报书纸质材料及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9年1月31日前送达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6房。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特优区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按照省特优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情况择优进行推荐,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三)加强品牌建设。各地要以特优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促进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
附件:1.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方案.doc 2.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doc 3.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地市审核与推荐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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