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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探索产业扶贫有效路径 “制度+资金”促贫困村主动“造血”
加入时间:2019-10-16    来源:南方网

    10月17日是全国第六个扶贫日。日前,汕头市正式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产业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从明确产业扶贫任务、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工作机制等若干方面进行了明文规定。

  
    此举是该市继今年6月开出全省首张“扶贫济困日”责任清单后,再次在扶贫工作方面率先创新探索。

  
    近年来,汕头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坚持开发式扶贫,大力推进产业扶贫。通过对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摸查,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采取分类指导、因贫施策等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帮扶项目落地,增强了贫困村贫困户“造血”功能,实现了产业加快发展。 

 
    数据显示,至目前,全市已有27425户贫困户参与产业和资产收益扶贫,占全市贫困户的97.6%。  


    明确任务攻坚产业扶贫

  
    此次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明确了产业扶贫的任务。 

 
    《意见》要求,该市37个贫困村和分散贫困人口所在镇均要紧扣“三个精准到户”,包括产业扶贫对象必须精准瞄准贫困户,帮扶措施必须精准落实到贫困户,效益必须精准体现到贫困户。规划发展1个以上的具有较突出特色和一定优势的扶贫产业或产品,并优先列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各类各级财政扶持的发展项目范围。产业发展规划要做到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 

 
    在产业扶贫落地方面,《意见》提出,各区(县)要因地制宜设置产业指导员,组织产业指导员的选聘,明确产业指导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加强对产业指导员的组织领导。同时,根据实际力争为每个贫困村培育3-5名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辐射到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切实提高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要对产业利益和产销对接方面进行明确指导。 

 
    产业利益方面,推行“土地入股、收益保底、产值分成”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权量化、分红、租金等方式,组合运用多种联结纽带,帮助指导贫困村、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分配方式,帮助贫困户稳定获得订单生产、劳动务工、反租倒包、政策扶持、资产扶贫和入股分红等方面收益。

  
    产销对接方面,除了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外,还提出要积极引进知名电商平台,大力培育本土电商企业和品牌,健全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加快健全配套储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改善生鲜农产品外销条件。与此同时,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大产销信息服务力度,多渠道拓宽农产品市场营销。 


    此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发挥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引领、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创建农业产业园、推进金融扶贫等方面也在《意见》中有明文规定。

  
    规范资金探索收益新模式 


    有产业扶贫,就必然会涉及到资金管理。为此,汕头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印发《关于建立产业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试行)》),通过对资金使用和资产收益进行明确规范,探索扶贫开发资金长效管理新路径。 

 
    《意见(试行)》明确了规范项目的选定,进一步提高存在风险的防控能力。其中,选择项目范围、建立健全资产收益项目库、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加强项目选定管理、保障贫困群众收益权等方面均予以明确解释。

  
    《意见(试行)》也提出要建立监管机制、优化分配方式,包括完善管理细则、协议合同,加强对固定收益项目资产监管,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等方面。其中,扶贫资金投资固定收益项目,要明确以资金形式,以投入的资金额占有经营主体等额的资产量,同时经营主体要将不低于投入资金额的相关资产进行抵押,或以资产质押形式防范风险,加强资金监管。 

    对于贫困村,或镇利用扶贫资金投入独立经营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意见(试行)》提出,可通过发包、租赁或委托资产经营公司(中介组织)开展运营,确保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贫困户的收益。对发现经营主体资金使用不规范时,要及时责令落实有效措施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对发现经营主体出现经营困难,或不适合承担扶贫资金收益项目的,要及时中止合作,收回资金,重新选择合适项目投资,确保贫困户收益稳定。 

 
    《意见(试行)》鼓励,积极探索“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贫困户+龙头企业”的模式,由担保机构对龙头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或风险评估,然后向保险机构购买保险,由担保公司和保险机构共同进行担保,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有效保障扶贫开发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此外,在经营项目和固定收益项目的资金后续管理方面,《意见(试行)》也对建立长效机制给予明确指导。

  
    将扶贫产业发展为特色产业 

 
    汕头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两份《意见》,为产业扶贫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为当地的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落地“保驾护航”。自精准扶贫行动开展以来,该市依托贫困村原有的资源和产业基础,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已初步形成南澳海水养殖、澄海隆都设施蔬菜、潮阳金灶特色水果、潮南红场茶叶等一批初具规模的特色农业产业。

  
    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的下北村,是该市37个省定贫困村之一。自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在汕头市脱贫攻坚政策的引领下,汕头市委办等帮扶单位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帮扶单位针对该村以农业种植为经济支撑和种植品种单一、落后,水平低下的现状,以65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为股东,以扶贫资金为股金,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多层次、立体化、高效益的下北农业种养示范基地,走出一条“贫困户+合作社+基地+农业公司”的产业扶贫新路子。

  
    今年57岁的林华荣是该村产业扶贫的受益者之一。此前,林华荣一直在自家一亩多地的人口田上种植番石榴,全家年收入仅有6000多元。2016年,帮扶单位协助他与其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成立下北种养专业合作社,通过引进高值农产品和先进种植技术,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 

 
    为保证示范基地的良性运营,帮扶单位引进广东亿博云互动农业有限公司对农业示范基地进行运营管理,将产品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带动农户增收。这样一来,林华荣不仅变成股东,每年享受分红,2017年他还被聘用到基地工作,每月可固定得到3600元的工资收入。“短短几年,我的生活大大改善。”说起现状,林华荣表示十分开心,也十分感恩。

  
    事实上,林华荣的脱贫之路只是下北村产业扶贫的一个缩影。

  
    据下北村扶贫干部林立挺介绍,该村除了引进广东亿博云互动农业有限公司与下北种养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还尽可能发挥土地资源效益,申请市、区扶贫资金投资220万元建成光伏发电系统,预计年收益约22万元,每年能为村集体带来6.6万元收入,为每户贫困户带来1400元的稳定收入。同时,引进中国铁塔公司到示范基地建设无线信号灯塔,在增强该村无线信号强度和提供照明功能的同时,为集体带来每年2.4万元的固定收入。 


    据了解,针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汕头市积极探索将扶贫开发资金统筹投入到盈利稳定的经营主体或项目,通过资产租赁等方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将收益分红分配到村到户,增加贫困户的稳定收入。

  
    汕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表示,接下来,汕头市还将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将扶贫产业与当地特色产业挂钩,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潮菜师傅”工程、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着力提升产业帮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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