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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勇担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加入时间:2022-1-1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以来,站在“十四五”开局的新起点,迈步走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广东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民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将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任务中有力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努力为广东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积极贡献。

 

兜牢兜好兜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绘就共同富裕“同心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提高困难群众、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让困难群众真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信心坚定地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行。

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人均城乡低保标准913元/月、734元/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528元/月、1275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1883元/人月、1227元/人月,全省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000.7元/人月和1516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181元/月、243元/月,均随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因素稳步提升,居全国前列。县(市、区)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累计开展临时救助12.47万人次。深入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5.1万余人次,查清身份、回归家庭,救助总量和寻亲成功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图:中山市东区街道办民政干部对散居特困老人开展入户核查,并教授老人使用手机浏览学习强国平台和使用社区云服务平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开展困难群众手机APP入户核查工作,累计核查困难家庭81.8万户,将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有效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以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方案,明确33个省直部门以及省、市、县、镇街四级职责。上线运行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覆盖404万名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逐步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大救助体系;修订出台《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创新将在粤港澳居民纳入救助范围;推动修订政府规章《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指引,创新建立省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大力提升专项救助管理服务效能。

▲图:2021年广东福彩开展第十届“福彩育苗计划”,图为福彩育苗公益课堂——非遗物质传统手工。

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不断强化。全年全省福利彩票销售额达161.83亿元,连续14年保持全国第一,筹集公益金50.24亿元,为支持基本民生保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图:在西藏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援行动”,参照广东社工“双百工程”模式,支援林芝市、喀什地区和兵团三师乡镇社工服务站建设。图为社工开展岗前培训。

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全力推进。结合当地民生需求,制定“十四五”时期一揽子帮扶工作方案。2021年拨付556万元支持林芝市、喀什地区养老、殡葬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及社工服务能力建设。建立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对口援建帮扶机制,支援重症孤儿到广东接受康复治疗、护理员到广东参加专业培训。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援行动”,参照广东社工“双百工程”模式,支援林芝市、喀什地区和兵团三师乡镇社工服务站建设,派出社工到林芝进行传帮带,组织林芝社工分批到广东社工站驻点学习。推进“林粤社工计划”,提升当地乡镇(街道)社工站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水平,打造民政领域援藏援疆新亮点。

 

创新“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奠基石”

围绕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发展慈善事业,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图:顺利完成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图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侯山村第八届村委换届提名大会唱票现场

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快出台《广东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推动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升格为省委书记担任组长。坚持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强化村(居)委会人选条件县级联审,高质量完成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一肩挑”比例为99.5%;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为94.8%。持续加强村(社区)运作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100%,粤东西北地区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提高到3200元,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每年每村10万元。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平均削减证明事项30项。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强村(社区)典型宣传和示范创建,开展“约来粤好”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宣传活动。深圳市盐田区、佛山市禅城区分别完成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任务,深圳市宝安区、佛山市禅城区开启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创建工作。

▲图:2021年11月10日举办“社会组织跟党走,启航奋进新征程”文艺汇演

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1833家。引领社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部署“十项重点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党的基层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暖心、暖社、暖企、暖民”的“四暖”行动推进社会组织学党史走深走实,探索设立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出台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十八条举措。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活动异常名录6581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121家,清查“僵尸型”社会组织3877家,作出行政处罚666宗,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91个。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2021年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2.77亿元,惠及6.5万多家企业。

▲图:2021年10月,全省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部挂牌运作,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100%覆盖目标。图为阳江市八甲镇社工站“双百”社工运用陪伴、倾听、同理等专业理念和方法,助力二十年流浪者重回家庭。

稳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认真落实民政部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省级3年投入财政资金14.58亿元,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村(居)社工点建设。2021年10月,全省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部挂牌运作,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100%覆盖目标,1.4万名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畅通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图:2021年9月17日至19日,第九届中国慈展会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

▲图:2021年10月19日在江城区福利院民政志愿者与困境儿童们交流图册小知识

全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蓬勃发展。全省登记注册慈善组织1724家、公募慈善组织184家,慈善信托资金7.8亿元。全省注册志愿者1400多万人,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1894家,志愿服务队伍超11万支,在各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建设志愿服务站点22415个,覆盖率达到77%。以开展“中华慈善日”、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助力“广东扶贫济困日”、规范志愿服务管理等为抓手,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

▲图:广州红色地名文化读本发布仪式

持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地名管理。审慎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成年度省、市、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组织开展界线签约委托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开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和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全省更新乡村地名信息5200多条,新增设置、更新维护镇、村地名标志1.8万多个。

 

强化便民惠民利民基本社会服务,

铺就增进民生福祉“幸福路”

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收养登记等基本社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广东民政系统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合理拓展服务内容,稳步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基本社会服务专业化、精准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2021年12月15日,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员为“跨省通办”新人预审居住证等证件

创新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全省21个地市全部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6月1日起实现“跨省通办”,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3万对,居全国“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办理量首位,社会反响良好,深受群众好评。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清明期间,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共接待祭扫群众约660万人,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约21.5万宗;民政系统21万余人次参与服务保障工作,疏导车辆约124万辆,实现了“平安清明”“文明清明”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全省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截至12月底,全省投入资金3.06亿元开展尾气治理工作,已安装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432台。持续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推动殡葬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图:广东省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牵手阅读”项目走进肇庆市广宁县开展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慰问

初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体系。推动省、市、县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158个,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0家、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62个,配备镇(街)儿童督导员1890名、村(居)儿童主任30025名。建立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29家省级知名医疗机构与全省106家儿童福利机构结对,市、县参照建立相应制度,1800多名孤残儿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有效救治。持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投入资金538万元资助救治孤儿2436人次。精准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稳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和优化转型试点,全面推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试点经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全省依托“12345”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7*24小时提供政策咨询、心理疏导和转介救助服务,热线开通以来累计服务43593人次,处理个案1912个,其中咨询类个案1236个,求助类个案676个。依托省慈善总会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持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品牌项目,累计动员700多家社会组织开展300多场儿童关爱帮扶活动,惠及3.8万名留守和困境儿童。

着力完善收养评估制度。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工作,统一评估标准,鼓励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增强收养登记工作公正性,鼓励可送养未成年人信息公开,推动更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残儿童回归家庭。

 

构建兜底、普惠、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谱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篇章”

“老有所养”是“国之大者”的重要战略,也是“民之所望”的心头大事。广东民政部门聚焦全省1557万常住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根本目标,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广覆盖、保基本、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图:2021年11月15日,粤湘渝川黔陕六省市民政厅(局)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

强化“兜底保障”。健全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制度,全省各地市普遍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强化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对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坚持标准规范先行,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连续四年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连续四年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投保机构总数超过1600家。

优化“普惠供给”。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惠及282万老年人,部分地市扩展至70岁以上老年人。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8家,建立超过6万张家庭病床,近600万居家老年人可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人才队伍建设,126所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超过10万人;认定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0家,培训养老护理员逾9.5万人次。着力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联动、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1900多个,初步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

健全“多元保障”。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保障,全省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41家,养老床位46.76万张。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智慧便捷服务,开设“一证通行”核验健康码系统,在“粤省事”上线“尊老爱老服务专区”,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坚持“以事业育产业,以产业促事业”,有力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继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五省区旅居养老合作行动后,2021年广东与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六省市民政厅(局)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跨省合作搭建普惠型“养老+旅居+N”多元融合服务平台。集聚多方资源,与港澳地区合作共创“湾区模式”,启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事业创新协同发展行动。

 

从严从实从细抓党建强保障,

筑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压舱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坚持以小切口带动大变化,开展13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项经验做法被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办、省直机关工委转发刊发。实施新一轮厅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图:2021年12月19日,2021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会现场

不断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牢牢守住了“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困”两条工作底线。持续防范化解风险,深入开展民政领域七项专项整治行动。编制出台《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推进“智慧民政”建设,“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进驻110项服务事项,其中109项实现“零跑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参与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评优秀等次,两个普法项目荣获2020-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完善广东省民政智库建设,17篇论文获2021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二、三等奖。扎实做好安全、信访、保密等工作,确保民政领域大局稳定。

在奔赴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赶考路上,广东民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担当诠释为民初心,用实干践行爱民使命,以改革创新的勇气、走在前列的志气、善作善成的锐气,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在融入发展大局中建功立业,推动广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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