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冈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佛冈启动了新一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了《美丽乡村管护长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巩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成果,确保已建成的美丽乡村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
此次美丽乡村管护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为工作重心,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美丽乡村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办法”显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工作由佛冈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美丽乡村长效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模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作用,由县农业部门负责长效管护具体业务的指导工作,各镇对辖区内美丽乡村建设管护工作,美丽乡村范围内设施由属地自然村具体负责管护。在美丽乡村管护过程中,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主要是针对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改造后建筑外立面、河塘沟渠、村庄绿化结合道路、路灯、公厕、球场、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管护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将美丽乡村建成的工程项目按照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和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护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建立考核督查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各镇各村广泛开展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同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果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营造村庄环境管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美丽乡村长效管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加强检查督导,对长效管护工作不到位的镇、村,当年度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考核督查机制,将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暗访、督查相结合,提高巡查暗访和日常督查在考核中的比重,督促各地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确保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