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均衡发展更高水平破解城乡城市二元结构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市镇分级帮扶办法,市集中资源帮扶重点区域内的相对困难村及相对困难人群;镇区负责帮扶辖区内的相对困难村和相对困难人群。参照省确定扶贫标准的办法,结合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2012年年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800元的人口为相对困难人口。
据了解,根据镇区公共财政收入、居民存款、地区生产总值等实绩及人均情况,确定民众、板芙、三角、阜沙、神湾、港口、横栏、大涌8个镇为市的帮扶重点区域,并在这8个镇中选择困难户比较多、集体经济薄弱、群众脱贫意愿强烈、经镇区审核推荐的25个村为市重点帮扶的相对困难村;村内的相对困难户为市重点帮扶的相对困难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