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昨天,高要区组织多名扶贫干部,走进法院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7月12日上午,高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高要区卫计局扶贫干部陆某涉嫌贪污一案,该案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区纪委监委组织了高要区17个镇(街)扶贫办主任、帮扶单位扶贫干部共85人旁听了庭审,在法庭上“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真实而又震撼人心的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廉政教育活动现场
庭审中,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某,原是高要区马安卫生院合同工,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间,抽调至高要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高要区卫计局”),负责协助驻村干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5月,陆某在高要区卫计局采购牛苗帮扶精准扶贫对象一事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与供货商密谋协商,以高于实际交易的价格向高要区卫计局报价,并从中牟利。经高要区卫计局同意并以扶贫开发资金支付牛苗价款后,陆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6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在庭审现场深刻忏悔:我非常后悔,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人生没有如果,更加没有后悔药吃,希望在座各位公职人员从我的事件中得到警醒,珍惜你们现有的工作,珍惜你们幸福的家庭,保持清正廉洁。
参加旁听的扶贫干部表示,由于他们和被告人工作环境相似,有些甚至平时都相互认识,内心触动很大:今后将更加谨慎把好‘廉政关’,时刻敲响警钟,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做到自警自省自律,看管好老百姓的‘口粮款’‘救命钱’,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高要区纪委监委多次组织高要区公职人员到审判法庭接受庭审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这种体验式的廉政警示教育,让广大公职干部与法庭“零距离”接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达到“惩处一处,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