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扶协〔2016〕249号
关于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研究院、服务中心、杂志社)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秘书处工作部门、研究院、服务中心、杂志社:
为对焦工作目标,强化结果导向,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工作总结(述职)、2017年工作计划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续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续聘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30日。
二、考核考评对象:协会秘书处工作部门、研究院、服务中心和《广东扶贫》杂志社专职工作人员。
三、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12月23日前,自评。部门自行组织,个人提交2016年工作总结与2017年工作计划。必须逐项对照聘用工作职责,分项说明2016年度应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数量、质量、执行标准,以此回答: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完成岗位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聘用工作职责详实回答: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完成岗位情况如何,一年工作的体会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016年改进的措施与办法,以及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24日—30日,终评。秘书处主持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述职)和计划汇报会,听取员工述职报告与2017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并进行集体考评,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档次,确定续聘和试用转聘名单。同时,评选出协会年度先进工作者1名。
第三阶段:续聘、转聘和解聘。2017年1月1日—5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续聘、转聘和解聘人员。对符合续聘条件的人员,确定年度岗位职务职责与具体工作目标,续签年度聘用协议;对符合转聘条件的试用期工作人员,确定正式聘期内的年度岗位职责与具体工作目标,签订聘用协议;对长期不能有效兑现工作职责、完成工作标配任务,协会建议其作出新的工作选择;对其他有更合适选择的工作人员,请于2016年12月底前提出,一并纳入2017年度人事安排范围考虑,中途提出离职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并由其本人承担劳动用工违约后果。
四、考评结果在其他方面的适用:
1、作为岗位职务晋升、岗位工资晋级、工龄津贴发放和参评先进、年终奖励及其他福利落实、荣誉安排的依据。
2、鼓励能人竞聘,在提出具体工作目标、确定质量标准和工作程序、明确完成时限、需协会配套条件、以及完不成规定任务如何处理、违纪违规如何惩罚等详实方案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以责任制的方式确定特殊类型的聘用关系。
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