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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入时间:2021-1-27    来源:南方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显然,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在“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启承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做好二者的有效衔接,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防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完全有责任有能力在促进两者有效衔接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为全国探索积累经验。

由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定位和侧重点的异质性,应避免出现两者在实践中“两张皮”运作的现象。“十四五”时期,应针对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体制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着重做好观念、规划、政策衔接。在观念衔接上,实现从“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在规划衔接上,推动“多规合一”和“总分结合”;在政策衔接上,变政策“悬崖效应”为“缓坡效应”。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要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来说,要在“五大振兴”实践中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减贫和振兴致富平稳转型,建立长短结合、点面兼顾、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实现产业振兴

产业旺,方有乡村兴。产业振兴不仅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二者有效衔接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期间,广东要顺利实现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的转变,从根本上遏制产业扶贫的短期化和同质化偏向,以产业振兴为抓手,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一方面,从“特”入手,做好乡村产业文章。以产业为支撑,依托现有6.3万个扶贫产业项目,打通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循环”和“外循环”。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本地和优势特色,充分挖掘本地本村的生态、区位、资源、历史、文化等独特禀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富民兴村产业,做优做强岭南佳果、肉禽水产、花卉苗木、南北药材等特色优质产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大市场,依托“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振兴。

另一方面,从“融”入手,做好“加法题”。例如,“特色农业+名品名标”,提升产业美誉度;“特色农业+龙头企业”,扩大产业辐射面;“特色农业+文旅康养”,增加产业附加值;“特色农业+示范园区”,提高产业竞争力;“特色农业+电商平台/数字乡村”,激发产业驱动力等。要大力拓展现代农业多元化功能,发展“接二连三”的互动融合型产业。引领特色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链条化发展,以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的补链强链为依托,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广东近年着力推动的“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等工程都是很好尝试。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产业带贫益贫能力。建立健全三产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的补链强链为依托,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惠合作和激励相容机制。重点要健全联农带农利农益农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

从生态扶贫到生态宜居,实现生态振兴

黛瓦白墙话桑麻,青山绿水寄乡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从生态扶贫政策来看,既促进和加强了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分类推动乡村建设,有效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协同解决农民生计、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又为乡村振兴的绿色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广东应着力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使生态红利催生美丽经济。牢固树立并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增加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乡村,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着力将乡村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将生态美丽和生活富裕有机融合,让农民吃上“生态饭”。实施集“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内生性低碳循环型发展的乡村探索,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

从文化扶贫到乡风文明,实现文化振兴

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文化衔接,着力实现从物质脱贫向精神脱贫的根本转变。从文化扶贫政策来看,既满足和保障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教育文化需求,又为乡村振兴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奠定了基础。

“十四五”期间,广东应着力推动从文化扶贫到乡风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一是核心价值观的衔接。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始终,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道德教化、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注重村庄现代化与村民现代化并行,形成良好的家风家规,同时外化为村民的自觉行动。二是乡村文化的衔接。借鉴国内外乡村文明优秀成果,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明,加强历史文化名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古驿道、红色遗址、农耕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培育乡村文化品牌,让有形的乡土文化留下来,让活态的民俗文化传下去。因村制宜,形成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三是乡村文化产业的衔接。加快实现乡村文化产业化,运用市场化手段,做好“文化+旅游”“文化+市场”“文化+产品”等产业,激活乡村文化的生命力和创新力。

从党建扶贫到治理有效,实现组织振兴

乡村善治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固本之策。从党建扶贫政策来看,既发挥和增强了农村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又为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十四五”期间,广东应着力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入手,实现组织振兴。有效的乡村治理能助力脱贫攻坚,而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能切实促进乡村振兴。要从乡村治理入手,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治理框架经过再创新后,形成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治理体系。要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特别要关注乡村基层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主动性和综合施策的兼容性。要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工作思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从而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组织保障。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智慧乡村”“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从人才帮扶到内育外引,实现人才振兴

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人才振兴。目前乡村人才短缺、流失是最突出的问题。从人才帮扶政策来看,既促进了农村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转移和收入增加,又为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人才资源和发展经验。

“十四五”期间,广东应着力推动从人才帮扶到内育外引,实现人才振兴。首先,要激发贫困主体的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也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要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鱼”“渔”均授、“智”“志”双扶,让其真正成为有自觉有自信的财富创造者和振兴参与者。其次,做好乡村振兴队伍的衔接。育才与引智相结合,外引乡村紧缺人才,内培乡村长久英才。聚焦育才、引才、用才,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再次,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乡村育才留人机制。通过完善相应激励制度,营造育才留人的氛围、空间和平台。吸引外来高端人才“留下来”,让有号召力的“带头人”、有行动力的“追梦人”、懂技术的“土专家”“田秀才”、善经营的“新农人”“农创客”等八方英才大显身手、大展才华,在乡村振兴伟业中书写新时代人生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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