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扶贫网--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欢迎您!本站最新动态:  《广东扶贫》杂志约稿函!    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扶贫办领导关于协会工作的批示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秘书长信箱 今天是:
 
扶贫要闻
部门动态
协会新闻
定点连线
地市联播
对口帮扶
会员快讯
高层连线
省外要闻
国际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扶贫前沿->>扶贫要闻
   
民生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三年投入820亿保障“底线民生”
加入时间:2015-12-15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 张光照 黄丽娜)  今后三年,要把共享水平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促进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使全省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分组讨论时,对广东如何奔小康提出了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在于“全面”,更重要且更难做到的也是“全面”。因此,省委书记胡春华指出,广东必须要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切实保障底线民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使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建议》具体思路非常接地气

  如何使民生事业与小康社会相适应?《建议》中,关于“十三五”时期广东如何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的具体思路十分明晰: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方向,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整合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和服务资源,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等各项综合性举措,等等。

  《建议》还提出,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确保率先建成覆盖领域全面、各个方面协调发展的小康社会。

  “底线民生”列省府工作报告

  无论是“切实保障底线民生”还是“保基本、兜底线”,提法再如何变化,不变的是省委省政府对解决好底线民生问题的决心。

  其实,早在2014年初,省政府就首次把“底线民生”写入了省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省长朱小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广东要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涉及底线民生保障、扶贫开发、就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农村、住房保障、污染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领域。“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连续两年被置于民生十件事之首。据了解,广东省计划到2017年投入超过820亿元用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将惠及5400多万人次。

  而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也在近年一路走高: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1150元提高到12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700元提高到76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到1556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

  心里有了“底”,才能放手奔小康。从事银行业的东莞市民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但自己对2018年达到小康有信心,“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随着政府在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方面的建立健全,我们的生活水平质量肯定会越来越高,达到小康水平没问题。”

  “生态文明”粤继续做排头兵

  民生事业涵盖方方面面,除了各项福利权益保障,生活环境如何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绿色也成了绕不开的重点工作之一。

  “十三五”期间,广东如何继续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全国的排头兵?如何才能“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曾云敏表示,广东应该加快建立激励约束相容的绿色体制机制,一方面完善资源环境的价格体系和生态保护、建设、修复以及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机制,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健全绿色的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和产品开发补贴补助的政策体系。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赖金明作为一个关注环保的市民,他认为,广东“十三五”期间要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需要加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参与。他认为,广东在进行环境立法、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形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对环境参与权益受到损害的公众提供行政和司法救济,尤其是司法救济的规定需要更加细化。”
 


欢迎访问广东扶贫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招聘启事 | 版权申明 |
流量统计:

版权所有: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Copyright © 2009 www.gdfupin.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号:粤ICP备10213720号
主管: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办: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广东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广东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内容支持:《广东扶贫》全媒体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大院2号办公大楼12楼                              邮编:510500
电话:020-37286668    传真:020-37286688    捐赠热线:020-37288888   邮箱:gdfupinx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