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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加入时间:2019-3-19    来源: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当前,国家和省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也不用担心,可以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

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本专科新生。

资助标准:

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可达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注册,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补助对象

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研究生。


补助标准

免学费:指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本专科生在省内公办高校就读的,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在省内民办高校就读的,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

生活费补助标准: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本专科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人每学年7000元。

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本专科生在外省学校就读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向学生(或家庭)发放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每人每学年12000元。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

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高年限为学制加13年。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资助标准:

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资助对象:

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对象:

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

资助标准:

分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7000元。

“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12元(各高校按所在地标准)。

学费减免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学校制订。

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广东教育”微信公号介绍了一系列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点击回顾→《“依学考”“3+证书”志愿填报16日截止,学生资助政策大礼包接力送上》),包括了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等,不让家庭经济困难阻挡您追梦的步伐!

推送后,不少小伙伴说,自己想上大学但无奈家庭经济困难,又不想爸妈通过借钱等方式辛苦筹集学费,能怎么办?小编在给这些自立自强的同学点赞同时,也支个招——其实既想继续深造,又不想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助学贷款与社会上林林总总的其他贷款不一样,它是国家的优惠资助政策,申请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哇!国家助学贷款的好处这么多,申请流程也不复杂,看来爸爸妈妈再也不用忧心学费问题啦~


2007年以来,广东省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7.04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6.84万人次。去年我省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6.58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46万人。根据最新消息,目前省财政已提前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预拨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1.5亿元确保2019年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政策目标,助力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预科生等。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可达8000元(研究生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3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01

贷款预申请(3月-5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是为高校的“准新生”提供的贷款资格认定,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助学贷款时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无需盖章。户籍为广东省且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任一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或经学校认定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预申请,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导入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系统。

02

贷款申请(7月-9月

1.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申请表》,非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携带申请表前往所在高中(中职学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首次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县级资助中心在完成合同签订后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打印《借款合同》,并向学生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合同续贷可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跟申请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03

回执录入(9月-10月)

入学后,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时向高校资助中心上交,高校核对信息在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学生贷款正式生效。

04

发放贷款(11月)

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教育厅账户,省教育厅根据《合作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各单位学费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资金可做为学生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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