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24日,东莞市召开市内扶贫“双到”工作会议。根据会议消息,从今年起的5年内,东莞市将新增市内扶贫资金7.51亿元,用于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
今年新增市内扶贫1.28亿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1年至2015年,东莞将每年按上年市级税收收入中扣缴5.8‰增加安排市内扶贫资金。
按照2010年市级税收收入比上年增加10%和2011-2014年增加8%计算,方案核定,2011-2015年每年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新增安排市内扶贫资金1.28亿元、1.38亿元、1.5亿元、1.61亿元和1.74亿元,5年共7.51亿元,平均每年约1.5亿元。
该部分资金由市与镇街按财政管理体制共同承担。东莞市每年从上年市级税收收入中,先扣缴5.8‰作为新增市内扶贫资金,余下的税收收入再由市与镇街按体制规定的比例分成。
新增资金主要用于三方面,一是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探索镇村统筹开发新模式,每年约0.81亿元,5年共4.1亿元;二是完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每年约0.48亿元,5年共2.38亿元;三是促进贫困群众就业,每年0.2亿元,5年共1亿元。
镇代管村资产要保证收益
在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方面,对通过镇级统筹发展优质项目的欠发达村,由市财政按欠发达村户籍人口数1500元/人的标准,5年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拟补助项目的投资额。补助金可用于发展优质项目、“三旧”改造项目,或参股镇街优质项目,年收益率需达10%以上,其中属参股项目的参股期限不少于10年。
按全市90个欠发达村约23.8万户籍人口计,市财政一次性需支付3.57亿元。
方案提出,结合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试点探索镇村统筹资源开发。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由镇街代管并统一规划开发收不抵支欠发达村全部集体资源(包括土地资源、厂房等),提高资产价值和回报率。试点由镇村申报,市财政按户籍人口对试点村给予鼓励性补助,标准分别为每年50万元、75万元和100万元,连续补助5年。是否纳入试点由该村股东大会表决,80%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方案提出,镇街接管并经营村组集体资源后,应保证接管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年收益率达8%以上,收益率未达标的,由镇财政补足。方案计划从市扶贫资金中每年预留1000万元用于试点补助,5年共5000万元。
做农民也有就业补助
为促进贫困群体就业,将安排每年0.2亿元,5年共1亿元。
在东莞现有劳动就业政策基础上,对参加就业且2011至2015年5年内纳入过低保范围的困难人员进行累加补助。对在全日制就业岗位上实现稳定就业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对通过镇、村有组织安置在保洁、保绿、治安、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等岗位实现灵活就业,或通过各级就业服务部门有组织安置到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实现灵活就业并拿纳入管理的,也能享受补助。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80个小时、50个小时的,每人每月分别补助200元和100元。发现停止就业的,停发就业补助。
按全市8000名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困难人员中50%实现稳定就业、30%实现灵活就业计算,每年安排就业激励经费2000万元。
市内扶贫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到农业产业园就业的困难群众,符合补助条件的,也可以享受上述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