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蔡雯 2010年至2011年,惠州市慈善总会在没有书面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两年内调动23笔资金,累计发生额14971万元。惠州市审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审计公告2013年第1号(总第4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认为,此举“给捐赠款带来安全隐患”。
据介绍,2012年8月21日至9月14日,惠州市审计局对市慈善总会2010年至2011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慈善总会在这两年内收入总计134 99 .0 8万元,其间捐赠支出12596 .24万元、管理费支出179 .24万元、财政补助支出80万元;2011年结余643 .6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4109 .18万元,截至2011年末累计结余4752 .78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市慈善总会资产总额为4787 .3万元,目前没有负债。
[问题]
1
调动资金量最大一笔1500万
“1号公告”显示:惠州市慈善总会在2010年至2011年间在9家商业银行分别开有银行账户15个,在没有书面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该单位经办人员将大额存款在不同的银行和账户之间进行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转存。经统计,累计发生额14971万元,其中23笔调动资金中,资金量最大的一笔为1500万元,资金量最小的一笔为100万元。
如何整改:“1号公告”指出,“市慈善总会表示,将完善账户开立及资金划拨管理办法,并对已开设的账户进行清理。”
2
4员工两年工资福利支出71.37万
“1号公告”称,惠州市慈善总会是自收自支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共有工作人员4人,其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工资主要用捐赠资金产生的利息支付,2010年至2011年工资福利支出合计71.37万元,办公费用合计85.01万元。
根据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公益性质的公募基金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统称管理费)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惠州市慈善总会在2010年至2011年,其管理费合计156.38万元,约占两年总支出的1.22%,符合相关规定。
不过,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2010年,中华慈善总会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管理费)占本年支出的比例为0 .11%。与惠州本地水平相比,按照平均折算,市慈善总会1名工作人员1年的工资福利支出约8.92万元。而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2011年,惠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分别是29599元和35719元。可见,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收入远高于惠州市在岗职工的平均水平。
如何整改:“1号公告”也指出,“市慈善总会方面表示要建立管理费用和人员工资预算制度”。
3
个别捐赠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1号公告”指出,2010年市慈善总会下拨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定向捐款25万元,定向用于资助贫困优秀运动员。截至审计时已使用12.98万元,其中2.32万元用于奖励文明宿舍、班级及教职工足球比赛奖励金,与定向捐赠的用途不尽相符。
此次审计发现,存在个别捐助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惠州市慈善总会部分捐赠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情况。
例如2010年市慈善总会下拨50万元扶贫定向捐赠资金,用于惠东县多祝镇松坑三家村电站建设,预计建成后从2011年起给多祝镇六村每年分红3万元,增加收入合计18万元。但由于多种原因,该电站的预期效益无法实现,2011年电站发电收益无法支付以上款项,最终只能由县财政安排13.7万元、多祝镇财政安排4.3万元垫付分红款,无法实现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
此次审计抽查还发现,个别捐赠资金投资的项目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造成投资失误,形成亏损。如2011年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红星村收到扶贫捐赠资金21.6万元(其中15万元作为村集体入股款、6.6万元作为22户帮扶对象每户3000元的入股款),投资某公司金银花基地,由于土质与品种问题,投资失败,损失资金21.6万元。
如何整改:“1号公告”指出,“市慈善总会将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完善对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项目的效益评估,加大对定向捐款的延伸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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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扶贫慈善资金
未按项目用途使用
2012年8月21日至9月28日,惠州市审计局对惠州市本级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该活动的受赠人是惠州市慈善总会、惠州市红十字会。捐赠均为捐款,没有物资。受赠人对接收的捐赠款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惠州市扶贫办的扶贫项目审批安排,将非定向捐赠资金统筹用于扶贫点和扶贫户。
此次审计显示,2010年至2012年市本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收入合计3010.41万元,其中本级募集1920.41万元、下级划入1090万元;2010年至2012年捐赠支出合计2129.73万元,其中上划省级378.48万元、本级直接使用1751.25万元;截至2012年8月末结存880.68万元。
审计发现,博罗县泰美镇赤岭村2011年收到惠州市慈善总会拨付的扶贫慈善资金18万元,规定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养鸡业,但该村将2.3万元发放给贫困户,作为其他农产品种养补贴。惠州市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存在类似捐赠资金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的情况。
对此,惠州市审计部门建议,受赠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管,督促捐赠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使用。惠州市慈善总会也建议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计划对11个受赠单位的定向捐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