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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广东“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乡村振兴就这么干!
加入时间:2021-4-27    来源:广东乡村振兴

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本规划纲要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要求,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现将有关乡村振兴的内容摘录出来,以供参阅:

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村5G网络建设和4G网络优化,提升农村光纤入户比例,建设宽带乡村。开展乡村“4K超高清视频+5G”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农村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与5G网络融合网建设。加快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进程,建设农村社会事业数字化、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村庄规划数字化等工程,构建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提升农民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

专栏9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重大改革事项

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包括:

农村领域改革。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垦与供销合作社改革、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改革、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体制机制衔接改革。

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包括推动深圳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东莞市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广州市高新区(黄埔区)建设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等。

 

实施“金融+乡村振兴”工程。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城镇化贷款”“农家乐贷款”“农房风貌提升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探索创新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融资模式。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巩固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省级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保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养殖业布局合理化、生产规模化和养殖绿色化,推动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全产业链示范畜禽企业。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高深海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打造深海网箱养殖优势产业带,建设海洋牧场。完善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布局,扩大木本油料和果品生产规模。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健全使用农产品及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追溯管理。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研究制定新时期广东农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推进丝苗米、生猪、家禽等十大类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打造优势农业产业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果菜茶、花卉、南药、蚕桑等特色产业。推动传统种养业转型升级。实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振兴乡村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提升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争创一批“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促进农业和旅游、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旅游、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主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一批“一村一品”农村电商带头人。培优培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三区三园”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400家以上,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实施广东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建成县镇村各类联农基层合作组织1万个以上,打造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推动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产品研发、中试放大和成果转化等服务能力。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鼓励科技人才入乡,探索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推进种质资源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种业科研创新,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打造“种业硅谷”。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并实施村庄规划,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施镇村同建、同治、同美,鼓励绿色农房建设,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系统实施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到2025年,基本实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五美专项行动:“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五大美丽行动。)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提升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开展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大力推进农村供水改革,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建立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农村供水体系。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全面提升管护质量和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高县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县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防灾减灾体系。

积极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突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快乡村振兴立法。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专栏11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工程

一、农产品保供行动

1.“米袋子”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建好粮食生产功能区1360万亩,建设一批绿色高质高效丝苗米示范基地,打造丝苗米优势产业带。建设50个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县、500个水稻烘干中心。

2.“菜篮子”培育工程。建设高标准生态智慧“菜篮子”基地100个。新建、改扩建规模化标准养殖场250个,打造30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大型示范畜禽企业。建设1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改造升级大型渔港15个,建设海洋牧场14个、渔港经济区17个。

3.“果盘子”提升工程。建设水果高标准生态智慧种植基地200个。建设热带优质水果、出口特色水果、落叶水果三大产业发展带。打造广东荔枝、龙眼、香蕉、菠萝、柑橘(柑桔橙)、柚六大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打造特色优势水果生产重点县30个,建设100个荔枝高标准示范园。

4.战略资源农产品保障工程。建设60万亩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在东南亚等地区建设一批海外生产、加工基地,新增产能约25万吨;建设海外剑麻种植、加工示范基地;创建徐闻、雷州、遂溪等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探索发展海外糖业种植、加工。

5.农业科技支撑工程。实施“粤强种芯”工程,组建广东种业集团公司,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建特色蔬菜、岭南优稀水果、特种经济作物等10个国家和省级资源库(圃),支持建设16个家畜保种场、32个家禽保种场、69家水产良种场,支持荔枝、香蕉、白羽肉鸡、瘦肉型猪、水产等育种创新,建设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岭南现代农业实验室和10个现代农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全面落实红火蚁阻截防控、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等措施。

二、乡村产业提升行动

1.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工程。推进整县建设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新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培育30个广东省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30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业专业镇(农场),建成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2.数字农业工程。实施广东数字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打造10个数字农业示范县和30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建设4个农产品跨境电商试验区和4个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支撑工程,打造10个“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1000个益农信息示范社和40个县级运营示范中心。建设农业人工智能装备研究中心,打造10个粤港澳大湾区无人农场。建设5G智慧农业试验区、科创园。

3.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

4.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部基地、农民合作社服务网络和站点,打造100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实施失业青年“启航”计划和离土农民就业专项计划。

三、乡村建设行动

1.农房管控工程。推进珠三角地区8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实行“一户一宅”。

2.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推进各县和条件成熟的垦区建设乡村风貌示范带。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每年绿化美化乡村1000个。珠三角地区完成旧村庄改造30万亩。

3.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1.6万公里村道硬化建设。完善农村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和田间地头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乡村物流设施示范村1000个。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全面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4.强镇兴村工程。重点帮扶200个镇、2000个行政村,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等制度,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积极推进“点状供地”,统筹推进水田垦造,大力推进拆旧复垦。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形式,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强村。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份内部流转,深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制度。

健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等支农发展政策,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就近就业、就地就业。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建立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机制,实施“强镇兴村”工程,推动帮扶重点由现有的驻村向驻镇扶村转变,形成“强镇联村带户”机制。

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基础设施均衡通达程度,加大对老区苏区财力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老区苏区加强红色传承和绿色发展,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到老区苏区投资兴业,支持梅州、汕尾等积极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连南、连山、乳源等民族地区加快绿色发展,促进我省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韶关、茂名、云浮等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发展若干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支持韶关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整体谋划和推进与闽赣湘桂四省(区)相邻的边界县(市)发展。

专栏13

县城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一、县城新型城镇化国家示范县

惠州市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江门市台山市,河源市东源县,汕尾市海丰县,阳江市阳春市,清远市佛冈县,潮州市饶平县,云浮市新兴县。

二、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一)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广清接合片区:广州市增城区、花都区、从化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樟样板区。

(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1.市县试点:江门市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珠海市斗门区、揭阳市揭东区、湛江市遂溪县、梅州市蕉岭县、韶关市武江区、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中心镇试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白云区钟落潭镇,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澄海区莲下镇,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顺德区北滘镇,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乐昌市坪石镇,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东源县船塘镇,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五华县华城镇,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惠城区横沥镇,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陆丰市碣石镇,东莞市厚街镇、塘厦镇,中山市小榄镇、三乡镇,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开平市赤坎镇,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阳春市春湾镇,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徐闻县下桥镇,茂名市电白区七迳镇、化州市官桥镇,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四会市大沙镇,清远市连州市东陂镇、英德市浛洸镇,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饶平县柘林镇,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普宁市占陇镇,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新兴县天堂镇。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信息等各种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实现城乡要素良性循环。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乡村信用环境建设,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全面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县域为整体,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和共建共享,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强文化产品、惠民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高水平建设国家版本工程广州项目、“三馆合一”等重点设施。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着力完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创新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推进文化旅游深入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民俗旅游,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度假区及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世界级主题乐园,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区,培育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到2025年,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达到30个。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十四五”期间,争创10个以上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海文旅产业带和粤北生态休闲旅游高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特色优势及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推动大湾区各市聚焦现代都市、科技工业、中西方文化交融、文化遗产、传统和当代建筑、滨海、山川等特色元素,打造世界级地标景点景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形成展现大湾区风貌的旅游“金项链”。

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推动红色文化游、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历史文化游、乡村游、南粤古驿道等升级提质,将港珠澳大桥、广州塔、深圳平安中心等打造为国际一流都市地标景点,支持江门开平碉楼古村落、韶关丹霞山等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构建国际一流的高品质滨海景观公路旅游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切实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新增370万个左右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着力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控辍保学,加快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提升育人质量。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新一轮“强师工程”,努力建设专业化创新型校长和教师队伍。加快补齐薄弱地区、边远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短板,加快补充体育美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师资,建立健全支持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教师交流制度。配齐配强各级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推进研训一体。

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以系统、连续为导向,围绕区域协同、城乡融合、上下联合、急慢衔接,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医联体为平台,建立不同级别、类别、举办主体的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打通机构间健康管理、诊疗记录信息壁垒和支付政策障碍。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完善公立医院补偿和运行机制。城市地区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网络化布局城市医疗集团,农村地区以县域为单位推进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的统筹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加大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制定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开展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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