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昆副省长会见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广东考察团
● 协会获批为广东省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
5月17日—22日,由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会长、山西省委原书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胡富国等14人组成的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广东考察团赴我省考察扶贫“双到”工作。副省长刘昆会见座谈,省农业厅副厅长、省扶贫办主任莫定伟、省扶贫办副处长詹建民、业务处副调研员陈植奎、我会秘书长钟韶彬等同志陪同考察。
5月17日,副省长刘昆同志在广州会见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会长胡富国一行。刘昆同志代表省政府感谢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对广东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向胡富国一行介绍了近年广东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情况。
刘昆同志介绍,截至2011年,我省扶贫开发资金投入了148亿元,目前被帮扶的37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86%的贫困人口达到了2500元以上的脱贫标准。今后的扶贫对象将向“相对贫困”转变,把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3%作为新的扶贫标准,实现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长期化、制度化。
胡富国同志高度评价我省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认为,广东的扶贫工作践行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思,广东的企业家饮水思源、积极回报社会,为消除贫困做出了重要贡献,广东的经验值得借鉴,并向全国各地宣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明确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0〕24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广东省第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近日正式公布,我会获得免税资格认定。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是由财税部门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财税部门的规章来认定的,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后,社会组织取得以下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主题词: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工作动态 报:汪洋书记、小丹省长、少华常务副省长、广源主任、龙云主席、刘昆副省长、容根同志、小建主任、国良副主 任、文凯副主任 抄:国务院扶贫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 展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农业厅(扶贫办)、 省民政厅(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社会工作委员会、省委政 研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东海关分署、深圳海关、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供 销社、省中小企业局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财政厅农业处、各地市扶贫办 求是杂志社、人民日报社广东分社、新华社广东分社、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光明日报广东记者站、经济日报社 广东记者站、农民日报广东记者站、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中国扶贫杂志社、南方杂 志社 送:协会名誉主席、荣誉主席、顾问委员会主席、主席、副主席、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协会常务理事 理事单位 办公电话:020-37286688 捐赠热线:37288888 办公传真:020-37288777 网址:www.gdfupin.org.cn(广东扶贫网) 邮箱:gdfupin@163.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大院 邮编:510500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 2012年5月28日印发 |